罪犯偷盜愛瑪仕視頻截屏。新京報記者 高瑋 攝
被盜愛瑪仕同款商品。新京報記者 高瑋 攝

在犯人家中起獲被盜的愛瑪仕T恤。新京報記者 高瑋 攝
犯人接受法庭審判。新京報記者 高瑋 攝
  新京報快訊(記者李禹潼)2014年7月14日到8月10日間,29歲的東北小伙付某某在北京朝陽區國貿商城、東城區王府半島酒店連續三次盜走愛馬仕牌服裝,經鑒定,三件服裝總價值三萬餘元。今日,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,判處付某某有期徒刑1年8個月,並處罰金2000元。
  公訴人介紹,2014年7月14日和8月10日,付某某兩次進入朝陽區國貿商城愛馬仕專賣店,盜竊愛馬仕牌西褲一條,針織衫一件,每件服裝價值在一萬元左右。
  同年7月18日,付某某到王府井附近溜達找工作時,進入王府半島酒店,在酒店內的愛馬仕品牌專賣店,趁店員不備,將一件放在隔板上的男士T恤(價值近萬元)用黑色手包遮擋塞進其褲襠內,隨後離開。該專賣店店員發現丟失衣物後,通過監控錄像鎖定嫌疑人。
  8月16日,付某某又在半島酒店附近閑逛時,被愛馬仕專賣店店員認出,將其留在店內後報警。
  經查,此次並非付某某首次犯罪,2007年、2012年和2014年,付某某均曾因盜竊獲刑。
  東城檢察院公訴一處譚珍珠介紹,在提訊付某某過程中瞭解到,其家庭生活困難,受教育程度不高。“我們瞭解到,付某某偷盜名牌服裝是為了自己穿,並沒有出售牟利,被抓時在北京沒有固定工作。”譚珍珠說,付某某獨自在大城市獨立謀生活,曾做過廚師等職業,認為只有自己更上檔次,才能跟上層人士接觸,以謀取更多工作機會。
  在庭審現場,付某某表示,希望法院能在給自己一次機會,“我已認識到生命的可貴,想早點回家孝敬爸媽。”
  法庭審理認為,付某某曾因盜竊罪被判處刑罰,但其不思悔改,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採用秘密手段竊取財物,且數額較大。行為構成盜竊罪。法官介紹,付某某系累犯,依法應從重處罰,鑒於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,可酌情處理。
  法院據此認為付某某盜竊罪成立,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,處罰金2000元。
(原標題:三次盜走愛馬仕服裝 男子因盜竊罪獲刑)
編輯:SN1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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